京师大学堂是什么时候创办的
甲午战争后,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掀起了一次割地高潮,中国又一次面临被瓜分亡国的危机。为了救亡图存,康有为、梁启超、谭嗣同,发起了一场变法维新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,他们认为,要救亡,只有学习外国,实现变法维新,而维新,必须从废科举、立学校开始。
1896年6月,刑部左侍郎李端芬在给清廷的《请推广学校折》中,第一次正式提议设立“京师大学”。1898年初,随着变法维新运动日益发展,康有为在《应诏统筹全局折》中再次提出:“自京师立大学,各省立高等中学,各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”。
在康有为、梁启超的推动下,1898年6月,清光绪帝下《明定国是诏》,正式宣布变法,诏书中强调:“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,尤应首先举办”。于是由梁启超起草了一份《京师大学堂章程》,课程分普通学科和专门学科两类。这样,京师大学堂不仅成为全国最高学府,而且是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。这个章程是北京大学的第一个章程,也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最早的学制纲要。
1898年7月3日,清光绪帝正式下令,批准设立京师大学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