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参崴什么时候割出去的
海参崴在清朝时为中国领土,1860年11月14日被清朝割让予俄罗斯帝国后改为俄文名“符拉迪沃斯托克”,意为“控制东方”。
海参崴自新石器时代时起便有人类居住,后历为渤海国、辽朝、金朝、元朝、明朝和清朝统治,1860年11月14日清朝与俄罗斯帝国签订《中俄北京条约》,将包括海参崴在内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域割让给俄罗斯帝国。
目前符拉迪沃斯托克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最大的城市,也是远东联邦管区人口最多和经济最发达的地区,人口截至2017年达60万人。该市临近俄、中、朝三国交界之处,三面临海,是俄罗斯在太平洋沿岸最大的港口。同时也是俄罗斯太平洋舰队司令部所在地。
自1630年代开始,俄罗斯帝国的探索队进入该地区,寻求在远东地区开拓不冻港口,俄罗斯和清朝曾有着多次领土上的武装冲突。在1689年清朝和俄罗斯帝国签订的《尼布楚条约》中订明海参崴属清朝,但是由于清朝国力不振,在1858年,清黑龙江将军奕山在俄罗斯帝国的军事胁迫下签订《瑷珲条约》,规定包括海参崴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为清俄共管。两年后的1860年,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,俄国又与清政府签订《中俄北京条约》,清政府正式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。